投诉

已实名认证的用户(账号等级L2及以上)可提出对在办/已办事项进行投诉。

主要步骤

  • 1

    登录已实名认证的用户(账号等级L2及以上)账号。

  • 2

    点击侧边栏中的“我要投诉”,部分分厅/办事点可能没有配置该侧边栏,若有此疑惑,可到省厅侧边栏找到该“我要投诉”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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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阅读弹出框上的提示,点击“继续投诉”。

  • 4

    在“我要投诉”页按提示填写相应信息,其中带星号项为必填项,投诉对象为用户投诉的事项(仅该用户在办/已办事项)的归属部门。

  • 5

    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提交。查看所投诉的内容可以通过右上角的“个人/企业中心”进入。

注意事项

1.“投诉”功能仅对已实名认证的用户开放(账号等级L2及以上);

2.仅支持投诉在办/已办事项;

相关问题

若对投诉反馈不满意,怎么办?

可在反馈基础上进行再次投诉。

仍需要其他帮助?

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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