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已实名认证的用户(账号等级L2及以上)可提出对在办/已办事项进行投诉。
主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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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登录已实名认证的用户(账号等级L2及以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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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点击侧边栏中的“我要投诉”,部分分厅/办事点可能没有配置该侧边栏,若有此疑惑,可到省厅侧边栏找到该“我要投诉”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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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阅读弹出框上的提示,点击“继续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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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我要投诉”页按提示填写相应信息,其中带星号项为必填项,投诉对象为用户投诉的事项(仅该用户在办/已办事项)的归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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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提交。查看所投诉的内容可以通过右上角的“个人/企业中心”进入。
注意事项
1.“投诉”功能仅对已实名认证的用户开放(账号等级L2及以上);
2.仅支持投诉在办/已办事项;
相关问题
若对投诉反馈不满意,怎么办?
可在反馈基础上进行再次投诉。
仍需要其他帮助?
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