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元以上或一级风险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的核准及其竣工验收(非网上办理事项)
基本信息
广东省公安厅
00694014001001780012440000
企业
行政许可
500万元以上或一级风险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审核
无
1、《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2010年修改)第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
2、《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粤公通字〔2002〕177号)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七条。
3、《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2009年粤府令第132号)第三、十四条。
4、《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调整工作的函》(粤机编办函〔2015〕224号)
1、受理责任:受理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申报表》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表》,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相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不予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③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机构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技防办 电话:020-83110127。
1、问责依据:①《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③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机构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技防办 电话:020-83110127。
实施清单
实施清单事项名称 |
主管部门 |
操作 |
---|---|---|
居住证位扣押劳动着证件,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 | 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在线申办 表格下载 |
居住证位扣押劳动着证件,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 | 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在线申办 表格下载 |
居住证位扣押劳动着证件,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 | 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在线申办 表格下载 |
居住证位扣押劳动着证件,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 | 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在线申办 表格下载 |
居住证位扣押劳动着证件,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 | 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在线申办 表格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