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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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备案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 其他 5ac5fc96-e37f-496b-9746-820f4c8275c9.png 5ff2f372-ac98-49d9-bcb1-6386a7eb9e49.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按照《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和有关分类界定结果等判定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人向相应的备案部门办理备案。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办理对象:广州市辖区(不含南沙自贸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
1、 【在线申报】:申请人在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
2、【申请】:办理方式选择“EMS上门收件”,待EMS上门收取申报材料;
3、【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给予受理
4、【审查】: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5、【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备案;
6、【送达】:证件制作。

窗口办理流程:
办理对象:广州市辖区(不含南沙自贸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
1、【申请】:窗口递交申报材料;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给予受理;
3、【审查】: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备案;
5、【送达】:证件制作。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按照《备案资料形式要求》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操作规范》等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4

决定

1.申请符合用规定的,准予备案。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备案。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即办件支持证照联办)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313号-317号(申请证照联办的: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注册登记窗口332-333 )

  • 中心电话:

    020-1234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乘坐40路; 107路; 194路; 778路至花城大道站下车;地铁:地铁3号线或5号线珠江新城B1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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