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 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助学金审核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助学金审核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6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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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审核表 | 其他 | 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随父母来粤务工的少数民族考生审核表.docx | 样表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随父母来粤务工的少数民族考生审核表.docx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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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户籍在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清远市连州市瑶安瑶族乡、三水瑶族乡,清远市阳山县秤架瑶族乡,韶关市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肇庆市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惠州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河源市东源县漳溪畲族乡,以及分布在省内36个县(市、区) 的390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包括自然村,具体名单见附件),且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的新考上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含省外学校)的少数民族大学生。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注册并登陆粤财扶助(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注册后,在系统首页搜索“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然后点击“申报”,根据要求填写。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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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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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学毕业证复印件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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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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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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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生照片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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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初中毕业证复印件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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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一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有关缴费凭据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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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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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注册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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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米市路58号大院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9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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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83198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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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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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乘坐公交车56路到光塔路总站下车,步行10米到米市路58号大院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乘坐公交车到达解放中路-公交车站,步行500米到米市路58号大院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5路, 29路, 64路, 191路, 209路, 243路空调, 244短线, 244路, 250路, 273路, 519路, 527路机电技师学院班车, 高峰快线39路, 广281路, 广夜67路, 夜20路) 3.乘地铁到公园前站,步行约800米到米市路58号大院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