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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学生学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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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低收入家庭学生学费资助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1)已取得我市特困证,低保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2)有子女就读全日制大专以上学校。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开通或登录账户,查找事项并在线预申报。
2、受理(1个工作日完成):申请人向收件单位提交预审通过的材料(可邮寄),收件单位核对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核(7个工作日):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2个工作日):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
5、办结(1个工作日):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科对申请材料终审完成后,送达出件窗口。
6、送达:通过街道办进行公布,并通知申请人,发放救助金。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方式向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1个工作日完成):街道办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核(7个工作日完成):由街道社会事务办(科)进行审核。
4.审批(2个工作日完成):区民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5.办结(1个工作日完成):审批通过及发放补贴。
6.送达:通过街道办进行公布,并通知申请人,发放救助金。

1

收件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已取得我市特困证,低保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
2.有子女就读全日制大专以上学校。
2

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已取得我市特困证,低保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
2.有子女就读全日制大专以上学校。
3

审查

确定审核内容,进入“决定”环节。

1.已取得我市特困证,低保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
2.有子女就读全日制大专以上学校。
4

决定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1.已取得我市特困证,低保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
2.有子女就读全日制大专以上学校。
5

送达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银行转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罗湖区桂园路24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82230764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0;周六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桂园工商所公交站:108路、381路;中医院一门诊公交站:101路;振业大厦公交站:18路、59路、64路、207路、321路、336路、366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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