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1.具有深圳市南山区户籍。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符合相关政策文件的申请条件。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2、受理(当场) 申请人向收件单位提交预审通过的材料(可邮寄),收件单位核对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3、审核(材料审核5个工作日)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街道残联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5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以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原因。 5、办结(15工作日)审批单位完成审批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即将发放补贴 6、发放补贴 7、送达 发放补贴到申请人账号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备齐材料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交材料,现场申请。 2、受理(当场) 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3、审核(5个工作日)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街道残联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5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以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原因。 5、办结(15个工作日)审批单位完成审批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即将发放补贴 6、发放补贴 7、送达 发放补贴到申请人账号
收件
窗口申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到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现场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提交确认。
受理
窗口申请: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网上申请:受理(当场) 申请人向收件单位提交预审通过的材料(可邮寄),收件单位核对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以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原因。
制证
无
送达
无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南山区残疾学生教育扶助金审批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免提交
-
3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5就读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6有效票据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7申请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白石三道深湾汇云中心C栋一楼(南面)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6603552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中午开放但不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
位置指引:
公交M561路至红树西岸站下车;公交M486路至红树湾地铁站下车;公交58路至海滨实验小学站下车;公交49路、M313路、M355路、M487路、M530路至沙河东公交总站下车;地铁2号线红树湾地铁站D出口;地铁9号线、11号线红树湾南地铁站A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