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补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补发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证照 | 740f049e-8eaa-456e-8680-0dc99128a433.png | e82e2210-522a-44e5-809b-6606c765149c.pn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行政机关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1)已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资料齐全。 |
办理流程
1
收件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不予收件或收件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根据事项的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2
受理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不予受理或受理
1.根据事项的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材料是否齐全;2.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核查材料;
3
审查
作出承办或者不承办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省管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等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8〕85号一;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住建部令第18号)第二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订主席令第46号第七条
4
决定
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许可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省管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等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8〕85号一
5
制证
在工改系统或三库一平台制作证书
业务科室在一网通办或工建系统审批完毕,在工改系统或三库一平台制作证书
6
送达
企业自行到业务科室领取证书。
企业自行在工改系统或三库一平台下载证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2楼9-17号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668-2898073、0668-2898203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乘坐3、8、13公交车至东汇城站下车向东方向步行80米。2.乘坐206、8、9、207、13、16公交车至公安大厦站下车,向正东方向步行84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