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珠海市公安局
核准查询、查阅、复印机动车和驾驶证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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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核准查询、查阅、复印机动车和驾驶证档案
日常用语
驾驶证档案,机动车档案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驾驶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的,应当出具公函和经办人的工作证;机动车驾驶人查询本人档案的,应当出具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由档案管理人员报经业务领导批准后查阅,查阅档案应当在档案查阅室进行,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在场。机动车:第七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机构等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档案的,审查其提交的档案查询公函和经办人工作证明;对机动车所有人查询本人的机动车档案的,审查其身份证明。查阅档案应当在档案查阅室进行,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在场。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提供网上预约功能: 1.申请人通过“珠海交警互联服务系统--业务预约--核准查询查阅复印档案”或“珠海交警微信公众号”申请。
2.按照业务提示填写信息 。
3.成功预约后,手机将收到短信,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前往窗口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车管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更正,或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领取结果。业务受理成功后,申请人于窗口领取证件或者通过约定的方式邮寄证件。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身份证明、档案查询公函和经办人工作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珠海市民服务中心车驾管业务窗口

  • 办理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南楼4层公安综合服务二厅6-20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6-12123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17.16.26.33.B10等公交至市民服务中心北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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