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迁移烈士纪念设施审核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迁移烈士纪念设施审核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快递申请,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网上预约地址
无
是否网上办理
否
网办地址
无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否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关于对XX烈士纪念设施迁移的批复 | 批文 | 关于对XX烈士纪念设施迁移的批复.doc | 关于对XX烈士纪念设施迁移的批复.doc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事业法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确需迁移地方各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须经原批准等级的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门备案。 |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所属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
2.受理。街道社会事务科(办)对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符合享受条件的,填写《申请表》后提出初审意见,连同有关申请材料报送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当场,不计入承诺时限)
3.审查。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的,提交审批,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理由。
4.审批。审批人员根据审核结论进行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 5.办结:审批通过后当天将申请人所交相关纸质材料整理归档。 6.送达:审批通过后,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申请人,无相关证件或材料送达,2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窗口办理
深圳市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宝安区前进一路48号102号房
-
中心电话:
0755-29996664 0755-29998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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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M249,M349,M425路至宝安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交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