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日常用语
城镇奖励,独生子女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市民:
(一)具有深圳市户籍;
(二)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或者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的;
(四)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
(五)本省户籍居民中,已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特殊家庭成员,男性年满 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同时享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首次登录需注册账号,选择相关业务,并提出网上申请,如需邮政快递送证服务,网上申请时,应按要求填写收件人相关信息。 (2)网上申请后,申请人应按材料清单要求上传清晰的材料照片。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交事项申请后,依据办事指南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如果材料不齐全或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驳回申请人申请并告知理由。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2.受理(1个工作日) 社区接到申请人申请后,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驳回并短信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核(3个工作日) 审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社区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深圳市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传资料报街道审核。 街道通过“系统”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材料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加具意见,并将电子材料推送到区卫健部门备案。对不符合条件、材料不齐全或者存在疑点的,退回社区工作站进一步核实,经核查确实不符合条件的,由社区工作站书面回复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经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通过,并将电子材料逐级推送到区卫健部门备案。
4.审批(1个工作日) 区卫健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即时) 区卫健部门审核后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6.送达 对准予通过的,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通过;对不予通过的,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不通过并说明理由。
7.发放 奖励金按季度发放,每季度(3/6/9/12月)的20日前由市社保部门集中代发该季度的奖励金。在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的奖励对象,奖励金由市社保部门随其养老金账户发放;未在市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的奖励对象,奖励金由市社保部门代发至奖励对象的个人银行账户。符合奖励资格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由市社保部门代发至奖励对象个人银行账户,其领取养老金后可申请随养老金账户发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递交纸质材料,社区工作站接收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如果不能当场进行审核与作出受理决定的,应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凭证,若可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2.受理(1个工作日) 社区接到申请人申请后,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驳回并短信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核(3个工作日) 审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社区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深圳市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传资料报街道审核。 街道通过“系统”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材料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加具意见,并将电子材料推送到区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对不符合条件、材料不齐全或者存在疑点的,退回社区工作站进一步核实,经核查确实不符合条件的,由社区工作站书面回复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经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通过,并将电子材料逐级推送到区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4.审批(1个工作日) 区卫生健康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即时) 区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后,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6.送达 对准予通过的,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通过;对不予通过的,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不通过并说明理由。
7.发放 奖励金按季度发放,每季度(3/6/9/12月)的20日前由市社保部门集中代发该季度的奖励金。在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的奖励对象,奖励金由市社保部门随其养老金账户发放;未在市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的奖励对象,奖励金由市社保部门代发至奖励对象的个人银行账户。符合奖励资格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由市社保部门代发至奖励对象个人银行账户,其领取养老金后可申请随养老金账户发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变更)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婚姻变动材料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6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7
    本人免冠证件照1张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8
    代发金融机构存折或借记卡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9
    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罗湖区黄贝街道新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罗湖区黄贝街道华丽路1041号华丽花园裙楼三楼新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5669392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黄贝派出所”公交站(华丽路西侧,距离工作站约150米)有17路、B909路2个班次。“华丽环岛”公交站(华丽路西侧,距离工作站约400米)包括104路、13路、17路、218路、229路、57路、65路、214路多个班次。“爱国大厦”公交站(爱国路东侧,距离工作站约900米)包括83路、104路、29路、M445路、229路、333路、M172路、M173路多个班次; 附近地铁站有:黄贝岭地铁站1公里、翠竹地铁站1.2公里。

查看所有窗口信息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