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日常用语
婚姻,结婚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证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模板.zip 结婚证图片.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3.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5.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6.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7.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一方或双方为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无需提供居住证)。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
    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
  • 5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6
    离婚人士提供的离婚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7
    丧偶人士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8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服务厅综合窗口(综合窗口1-4号)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荣德大厦一楼婚姻登记处(综合窗口1-4号)

  • 中心电话:

    0755-84622166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833路,939路,941路,M293路,M295路,M296路,M297路,M422路,M439路,M497路,M571路,M575路等公交线路“龙田派出所”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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