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 证照 | 出租汽车驾驶员证.png | 出租汽车驾驶员证.pn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 | 总时限 | 90自然日 |
---|---|---|---|
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无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1.无暴力犯罪、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2.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载明的初次领证日期至申请之日已满三年,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十二分记录; 3.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记录; 4.年龄未超过六十五周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参加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 |
办理流程
1
收件
申请人网上提出申请,根据提示填写申请信息。
系统结合申请人填写的业务表单,自动核对申请人填写的信息是否齐全及准确。申请人符合申请要求的,其他部门并联审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自行预约考试。(特殊环节:90个自然日)
2
受理
符合受理条件的进入审查环节。
系统受理全国科目和区域科目两科成绩合格的申请人。
3
审查
完成审查后,进入决定环节。
系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
4
决定
1.准予通过 2.不予通过
根据审查的结果,系统做出许可决定。
5
制证
准予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照。
申请人自行通过系统下载及打印电子证照。
6
送达
准予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电子证照即送达。
申请人自行通过系统下载及打印电子证照。
窗口办理
行业之家咨询服务室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大道8号侨城北公交综合车场办公楼三楼302房间行业之家咨询服务室1-5号
-
中心电话:
0755-83797441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
位置指引:
地铁7号线深云站C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