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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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证照 出租汽车驾驶员证.png 出租汽车驾驶员证.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 总时限 90自然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1.无暴力犯罪、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2.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载明的初次领证日期至申请之日已满三年,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十二分记录;
3.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记录;
4.年龄未超过六十五周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参加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

办理流程

1

收件

申请人网上提出申请,根据提示填写申请信息。

系统结合申请人填写的业务表单,自动核对申请人填写的信息是否齐全及准确。申请人符合申请要求的,其他部门并联审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自行预约考试。(特殊环节:90个自然日)
2

受理

符合受理条件的进入审查环节。

系统受理全国科目和区域科目两科成绩合格的申请人。
3

审查

完成审查后,进入决定环节。

系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
4

决定

1.准予通过 2.不予通过

根据审查的结果,系统做出许可决定。
5

制证

准予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照。

申请人自行通过系统下载及打印电子证照。
6

送达

准予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电子证照即送达。

申请人自行通过系统下载及打印电子证照。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行业之家咨询服务室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大道8号侨城北公交综合车场办公楼三楼302房间行业之家咨询服务室1-5号

  • 中心电话:

    0755-83797441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 位置指引:

    地铁7号线深云站C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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