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公安局
国(境)内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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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国(境)内出生登记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证照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模板.zip 居民户口簿.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居住,在国(境)内所生育的子女,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或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网址:http://msjw.ga.sz.gov.cn/),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三胞胎及以上、港澳地区出生、助产机构外出生、私自收养、随直系长辈血亲姓氏的等其他特殊情形的,不能通过线上申报,请预约前往户政窗口咨询办理或拨打户政咨询电话(84465000)咨询。)
2.受理
公安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受理。此期间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应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公安机关即时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进行受理审核。
4.审批
(助产机构内出生未满6周岁、国外出生,网上预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助产机构内出生已满6周岁,网上预审核时限为20个工作日,补正材料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5.办结
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持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6.证件送达
申请人当场在户政窗口领取。

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网址:http://msjw.ga.sz.gov.cn/?serviceType=1),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户政窗口(如小孩未满6周岁可预约前往全市任意户政窗口办理,如小孩已满6周岁只能预约户籍地户政窗口办理)提出申请,持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受理,当场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审核
经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4.审批
对予以受理的申请,派出所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深圳市出生、深圳市外出生一周岁以内、国外出生: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当场办理,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深圳市外出生已满一周岁:申请向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申报,现场审核受理签发《户政业务受理回执》(15个工作日审结,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5.办结
申报人收到办理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本市监护人的户口簿、《户政业务受理回执》到受理派出所(户政中心)办理登记(当场办结)。
6.证件送达
申请人现场领取。

1

收件

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受理;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复核受理步骤阶段提供的材料。
4

决定

审核通过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定。

现场核验
5

制证

现场打印

现场打印
6

送达

现场领取

现场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2
    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出生医学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4
    《办理户口通知》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二寸免冠照片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6
    非婚生育子女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户政服务厅(含坪山、坑梓、宝山、石井、燕子岭户政室)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金牛西路12-6号一楼户政窗口

  • 中心电话:

    咨询电话:0755-84443020 市局投诉、咨询电话:0755-84465000

  • 办公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便民日:周六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车: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地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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