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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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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作品著作权登记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2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作品登记证书 其他 作品登记证书.jpg 作品登记证书.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明确的作品名称和作品著作权人。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用户注册:为提升效率、保障数据安全,须由著作权人登录“广东版权网”(简称:版权网,网址:https://www.gd-copyright.cn/gdcrsp/)“广东省版权登记系统”(简称:版权登记系统),进行用户注册。用户注册采取实名制,在线提交身份证明及注册确认书。注册成功,可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在线办理作品登记。
2.在线申请:注册用户登录版权登记系统,在线填报申请材料,上传作品样品。根据《预受理通知书》(在用户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中查询)的提示,需寄送作品样品的,按要求将作品样品寄送到所选代办机构。可选择现场办理或邮寄信函的方式报送作品样品。
3.在线预受理:代办机构在线预受理申请材料,检查著作权人填报的数据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缴纳登记费、领取收费凭证,并将申请数据发送到登记机构,进入登记环节;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请人在线补正。
4.在线登记:登记机构在线受理申请材料并审核,确认是否予以登记。准予登记的,发给《作品登记证书》(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证书供著作权人选择),并在版权网“作品著作权登记公告”栏予以公告;不予登记的,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理由,并退还半数登记费。 5.证书领取:著作权人凭预受理通知书到代办机构领取登记证书;只选择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的,可直接登录系统查看、使用电子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广东省电影局 政务大厅

  • 办理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二期一楼大堂1、2、3、4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20-61292811、020-61292822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周一至周四下午2:0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车旅游1线、109、110、297路广视宾馆站、地铁5号线小北站C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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