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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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2、劳动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形式实现就业,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由本人自愿以个人身份办理就业登记。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企业就业登记和个人灵活就业登记网上办理:登录广东省就业服务平台( https://ggfw.hrss.gd.gov.cn/OUJY/#/home)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受理人员通过后台核验申请材料,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受理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反馈不予受理原因。
窗口办理流程:
一、受理范围
本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招用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个人灵活就业。
二、实施机关
就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三、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四、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办理提供材料:
1.广东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可通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下载提供电子表格);
2.广东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打印花名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个人实现灵活就业办理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
2、灵活就业登记申请表
劳动者近期两寸照片1张(需要办理就业创业证者提供)。
五、办公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马上办,同城办。
六、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在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办事窗口申请办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受理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制发不予受理通知书给申请单位。
2、企业就业登记和个人灵活就业登记网上办理:登录广东省就业服务平台( https://ggfw.hrss.gd.gov.cn/OUJY/#/home)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受理人员通过后台核验申请材料,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受理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反馈不予受理原因。
3.登记备案。受理人员核实符合条件的,将就业登记信息写入社会保障卡或制发注明实现就业的《就业创业证》,发放给用人单位或申请人。
收件
收件
受理
受理
审查
审查
决定
决定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乡分局就业60至6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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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中山市三乡镇景观大道3号政务服务大厅D区60至6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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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0-23386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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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视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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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611、999、931等车到三乡镇文化活动中心公交站下车步行10米到达政务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