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乡、街道)级 | 三乡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日常用语
参保注销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参保人出(国)境定居的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参保人死亡或者已领取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需要办理参保注销。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使用浏览器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点击在线申办地址提出申请。于网上操作界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办理材料。
第二步:网上受理。社保经办人员网上校验申请材料。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进行网上初审复核。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则不予以受理。
第三步:网上审核。社保审核人员对已经网上受理的业务进行复审。对申请人上载的材料进行详细审核校验。资料核对无误的且符合法律规定的于网上后台审批通过业务。
第四步:办结,邮递《办理结果文书》给申请人,同时待遇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窗口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居保待遇领取人(备注:如果是办理死亡注销登记的,则是居保待遇领取人的遗属或继承人)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就近的镇区人社分局社保业务窗口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业务;2.第二步:受理,居保待遇领取人(备注:如果是办理死亡注销登记的,则是居保待遇领取人的遗属或继承人)提交资料齐全准确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即时受理;3第三步:审核,复核人员审核材料后确认无误的即时审批其申请;4.第四步:办结,经办人员当场送达《待遇决定书》。

1

收件

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材料补齐通知书。

1. 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1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1、结合审查结果进行业务初审办理,转入决定步骤。

1.对申请资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审查;2、按照办事规范进行资料审查;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法定规定的,审批通过。 2.申请不符合国家法定规定的,审批不通过。

1、对申请资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复核审查;

申请材料

窗口办理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乡分局社保专区窗口

  • 办理地点:

    中山市三乡镇景观大道3号政务服务大厅D区63至65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60-23386384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视实际而定)

  • 位置指引:

    乘坐611、999、931等车到三乡镇文化活动中心公交站下车步行10米到达政务办事大厅。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