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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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使用浏览器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点击在线申办地址提出申请。于网上操作界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办理材料。
第二步:网上受理。社保经办人员网上校验申请材料。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进行网上初审复核。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则不予以受理。
第三步:网上审核。社保审核人员对已经网上受理的业务进行复审。对申请人上载的材料进行详细审核校验。资料核对无误的且符合法律规定的于网上后台审批通过业务。
第四步:办结,邮递《办理结果文书》给申请人,同时待遇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前往就近镇区人社分局对应社保业务窗口递交资料提出申请;第二步: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 ;第三步: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 ;第四步:办结,将经办情况反馈给申请人。
收件
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材料补齐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审查
1、结合审查结果进行业务初审办理,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法定规定的,审批通过。 2.申请不符合国家法定规定的,审批不通过。
制证
中山市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 办理结果告知书
送达
中山市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 办理结果告知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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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窗口办理
翠亨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朗)社保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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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中山市南朗街道南湖路1号上品雅园商铺28、29卡1楼19-28号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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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0-8619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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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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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083、085、087、096、212、218路在人民医院南朗分院站下车,人民医院南朗分院牌坊同方向直走1000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