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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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安员证 | 证照 | 保安员证样本.jpg | 保安员证样本.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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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按规定交纳保安员资格考试费,参加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予以核发保安员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
办理流程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予以行政许可或不予以行政许可。
制证
保安员证
送达
保安员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沙朗派出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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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中山市西区街道沙朗新中街1号 沙朗派出所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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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0-2318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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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视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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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坐25路、228路、K21路、50路在西区医院站下车,步行281米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