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乡、街道)级
| 汤塘镇办事站
无犯罪记录证明.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无犯罪记录证明.
日常用语
无犯罪记录证明
预计办理总用时
3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 其他 | 无犯罪记录证明书.doc | 无犯罪记录证明书.doc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一)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三)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四)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群众在网上提出申请;2.第二步:受理,民警在网上查看申请事由,符合要求进行受理;3.第三步:审核,民警通过网络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对无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审核通过;4.第四步:审批,民警再次核对信息无误予以审批;5.第五步:发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群众在窗口提出申请;2.第二步:受理,民警询问申请事由,符合要求进行受理,并将信息录入系统;3.第三步:审核,民警通过网络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对无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审核通过;4.第四步:审批,民警再次核对信息无误予以审批;5.第五步:发证。
1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核查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
3
送达
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窗口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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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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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户口簿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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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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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居住证(暂住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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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事由说明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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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人声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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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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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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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居民身份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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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违法犯罪文书或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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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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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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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护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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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委托(公证)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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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学籍或者在校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汤塘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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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2号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1号窗公安专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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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3-46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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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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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在佛冈县振兴客运站上车,搭乘往汤塘、四九或龙山、黄塱方向的公交车至汤塘镇鸿兴超市站下车,随后步行200米到汤塘镇政府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