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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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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日常用语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房屋租赁凭证 其他 房屋租赁凭证(空白).jpg 房屋租赁凭证(范本).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或登录个人/法人帐号,选择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网上预审(当场)。提出预审意见:不符合受理条件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出具《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告知书》。预审通过,申请人凭短息通知,通知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3、受理(当场)。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印章的《补正告知单》,并将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4、审核(当场)。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5、审批(当场)。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审批决定。 6、办结(当场)。工作人员作出办结决定。 7、送达(当场)。办结结果,申请人自取或邮寄。

窗口办理流程:
1.租赁双方当事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租赁登记备案。2.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3.材料齐全,受理备案。4.符合出租条件的,录入系统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5.打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6.立卷归档。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深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3
    委托书及同意出租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5
    房屋租赁合同书
    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与创业路交汇处后海大道2491号粤海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86954033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229路、37路、72路,北师大附小公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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