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乡、街道)级 | 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站
养犬初始登记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养犬初始登记
日常用语
养犬证
预计办理总用时
7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养犬登记证 其他 养犬登记证.jpg 养犬登记证.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可办理具体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的居民,为饲养犬只办理初始登记的。
2.为第二只及以上犬只办理初始登记的,需提供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饲养犬只的证明》。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的居民,为饲养犬只办理初始登记的。
2.为第二只及以上犬只办理初始登记的,需提供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饲养犬只的证明》。
办证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即时)。接件受理人员核对电子化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即时告知原因;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
3.审核(材料审核:5个工作日内)。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2个工作日)。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养犬登记证》结果文书,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
5.办结(即时,不含制证时间)。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件窗口。
6.送达。申请人自行至微信小程序“深圳市养犬服务”领取养犬登记证,实体犬证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或办证服务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即时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的犬只符合养犬条例规定且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不符合养犬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退回申请材料。
3、审核。工作人员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
4、审批。工作人员2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批。符合养犬条例规定的,将材料录入系统后制作养犬登记证。
5、窗口办结。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办结。
6、送达。在区办证窗口办理的可当场领证,也可自费邮寄到申请人指定的地点。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罗沙路经二路一号黄贝街道办事处一楼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5435281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7:4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站台1:罗湖体育馆 公交路线:113、214、218、308、333、53、57、65、103、111 、27、387、B621 公交站台2:黄贝街道办 公交路线:10,27路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