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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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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就业见习补贴
日常用语
就业见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非法人企业
可办理具体条件 1. 见习单位必须是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2. 在区或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站统一发布就业见习岗位信息。
3. 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在本市参加就业见习,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人员给予补贴。
4. 见习单位当期接收见习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十。
5. 见习单位须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6.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第一步:就业见习单位专员个人账号注册;
2.第二步:就业见习单位注册;
3.第三步:法人单位登录;
4.第四步:就业见习单位信息维护;
5.第五步:就业见习补贴申请:点击“就业见习管理”→“就业见习学员管理”进入界面,输入“身份证号”,→“查询”→“点击这里”进入“学员补贴申请”界面,填写完“见习信息”以及“附件信息”,点击“提交申请”;
6.第六步:通过初审后,见习单位将申领材料快递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7.第七步: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
8.第八步: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复核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到见习单位所提供的对公账户。

1

受理

"1、符合申请条件录入申报信息,收取相关材料;
2、不符合申请条件退回材料"

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检查申请人、申请单位是否符合条件,材料是否完整提交,填写项是否正确。
2

审查

审核通过,进入下一步决定。

符合申请条件审核通过,不符合申请条件不通过。
3

决定

审批通过,进入公示环节。

符合申请条件审批通过,不符合申请条件不通过。
4

送达

公示通过,进入拨付环节。

申请人可在线查询或致电咨询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珠江街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新广六路2号“珠江街党群服务中心 ”大楼二楼“珠江街便民服务中心 ”办事大厅4-8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20-8452577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搭乘地铁18号线在“万顷沙”站下车后,换乘公交车南沙25路或者南沙2路到“珠江街”站下车,步行约400米即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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