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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停发/续发、工伤保险待遇重核)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停发/续发、工伤保险待遇重核)
日常用语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预计办理总用时
1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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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一)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并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后,调整伤残等级、生活护理等级,根据变更后的伤残等级或护理等级或变更后的工伤信息重算工伤待遇,根据情况进行补退。 (二)因工死亡工伤职工的供养亲属人数增加或减少(限原供养亲属人数3人及以上的增加或减少引起供养抚恤金分配比例调整的),须重算抚养亲属抚恤金。 (三)按规定对超过认证间隔12个月以上的工伤长期待遇领取资格人员进行停发或续发或终止丧失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人员的待遇领取资格。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提交材料:单位或个人在网上填写信息并提交材料。
第二步:经办机构审核: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待遇核定并拨付。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前台受理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
第二步:受理,对已参加工伤保险,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应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0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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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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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伤职工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借记卡信息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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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伤保险供养亲属待遇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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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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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伤保险伤残退休待遇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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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遗属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借记卡信息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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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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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供养亲属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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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院出具的中止执行文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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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代办委托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东涌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养老、退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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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B座)二楼便民服务中心社保受理窗口4-8号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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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84913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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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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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南沙35路、36路、37路、38路;番11路公交到东涌吉祥路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