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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日常用语
城乡居民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已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按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最新的认证方式调整办理资格认证业务。注:认证业务须在认证周期内至少成功办理一次。当前认证周期以12个月为限,每月均可办理,认证周期内允许多次认证。如超期未办理认证业务的,将暂停发放待遇。例如:最后一次通过资格认证时间在2018年7月的已领取待遇人员,应在2019年7月底前完成再次认证,否则将在2019年8月暂停发放待遇。 |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入社保页面。
第二步:点击养老资格认证,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第三步:点击开始办理,选择办理方式,并填写信息。
第四步:人脸识别,通过后即办结业务;不通过则提示原因,可重新办理。
第五步:系统显示已办理成功。
窗口办理流程:
1、申办:申请人到城乡养老保险经办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
3、审查:城乡业务工作人员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5、送达:将业务办结单送达给申请人
1
收件
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齐全则进入下一环节,不齐全一次性告知参保人所需材料。
申请人到城乡养老保险经办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2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资料。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初审。
4
决定
符合业务办理条件的,完成复审、二级审批,办结该业务;经复审发现不符合业务办理条件的,终止该业务。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送达
审核通过的出具办结单;审核不通过的告知本人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秀全街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7、8、9、10、11号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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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学府路11号37-39一楼便民服务中心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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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36966670、020-37707126、020-3696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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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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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花7、10、19、30、76路至学府路站下,步行500米左右至尚品雅居四期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