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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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手机终端或网上申领。
手机端:微信搜索登陆“粤省事”,点击“办事”选择“社保”——““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金待遇申领”,按操作要求办理申领。
网页端: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点击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跳转后输入账号密码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扫码后登录,选择险种类型含有失业保险的需要办理业务的统筹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递交资料递交申请材料;
受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工作人员核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对材料齐全的及时受理,材料不全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
审核:在系统进行业务办理并审核;
办结: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工作人员将经办情况反馈给申请人。
收件
符合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收件。
受理
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在业务系统进行受理。
审查
在业务系统进行办理并核定待遇。
决定
办结后进入送达流程。
送达
窗口签发纸质办结单/短信告知办理结果/申请人网上自行查询核定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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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失业保险申领)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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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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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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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委托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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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失业登记(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参保人员必要,其他可领取后办理)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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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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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代办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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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大龙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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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龙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9-3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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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3926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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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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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公交:乘坐番1路、番6路、番10路、番26路、番29路、番93路、番97路、番99路、番148路、番162路、番微公交3路到“地铁傍江站(政务服务中心)”站,或乘坐番147路、番149路、番153路、番160路、301路、南沙54路到“金海岸花园”站,步行至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2.地铁:广州地铁3号线东延段傍江站B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