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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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进入粤居码小程序,点击申办居住证; 第二步:填写申请办理居住证信息; 第三步:上传申请证明材料; 第四步:提交申办居住证申请;第五步:经审核后,网上结果展示居住证。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来穗人员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到实际居住地的街镇来穗服务管理机构服务窗口〔街镇综合保障中心或村(居)来穗服务站〕申领居住证; 第二步:街镇来穗服务管理机构服务窗口〔街镇综合保障中心或村(居)来穗服务站〕工作人员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办证人是否已居住登记满半年,且居住登记信息是否有效。未登记的,重新办理居住登记,重新计算居住登记时间; 第三步:申请人需提交材料: 1.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申领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取得的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4.根据申领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原件。 第四步: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第五步:工作人员将办证人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第六步:经审核后,网上结果展示居住证,如需要线下的,可打印纸质版居住证。
收件
不符合条件的明确告知不符合办理条件;符合办理条件但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一次性告知清楚。
受理
按规定受理,开展核实。
审查
提交材料与核实情况一致,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审核通过居住证申请。
送达
生成电子居住证,申请人通过小程序查询展示该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楼9号出租屋业务受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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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新业路15号永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楼9号出租屋业务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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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3298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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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12:00-13: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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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可乘坐公交341路、371路、394路、446路、506路、516路至永和开发站下车;也可乘坐公交330路、B31路、948路至永顺大道(新业路口)站下车。地铁:暂未开通或规划地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