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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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者通过网上进行用户注册、修改申报内容、查询审批进度。
2、受理及初审,根据补贴事项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
3、复核,检查递交资料是否齐全,表单内容是否规范完整,相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将受理材料转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审批及划款,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并将审批通过的款项通过银行划入申请人账户。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经办人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至受理窗口;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
3.审核:检查递交资料是否齐全,表单内容是否规范完整,相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将审核材料转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审批及划款,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并将审批通过的款项通过银行划入申请人账户。
收件
1.根据补贴事项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齐全且达到收件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申请材料不齐需要补充材料的,退回其申请资料,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并重新约定提交申请的具体时间。
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并退回其申请材料。
2.核对每份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办理;
2.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提交材料所涵盖内容及要素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并退回其申请材料。
2.核对每份材料所涵盖的内容及要素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审查
依据审查结果,初步提出审核通过、退回或不通过意见。
2.审查受理材料涵盖内容及要素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决定
提出审批通过、退回或不通过意见。
2.审查受理申请是否符合文件规定要求。
送达
告知审批通过、退回或不通过意见。
窗口办理
6号窗口(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失业验证,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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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362号黄埔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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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8227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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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延时服务12:00-13: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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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地铁:可乘坐地铁5号线大沙地站(A、C出口)下车。公交:可乘坐公交公交:B24路、43路、326路、338路、364路、366路、390路、431路、438路、517路、571路、B16路、B28路、B31路;也可乘坐BRT公交B17路、B1路、B1路快线、B26路、B27路至下沙站或珠江村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