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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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 | 其他 |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docx |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样表).docx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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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参保职工因工死亡、负伤或患职业病人员,在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申请申请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 2.必须完成工伤认定。 3.按情形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相关鉴定(工伤复发确认、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工伤康复确认等)。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点击“在线申办”按钮,并且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对申请材料完整、真实性初审符合及资格初审符合的进行收件;2.受理:对材料进行业务条件审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3.审批:工作人员对受理的业务进行内部业务审批;4.办结:工作人员将审批完毕的业务进行办结,将经办结果反馈给申请对象。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办人通过现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部门当场对申办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在法定办结时限内办结。
3.办结:受理部门办结业务通知申办人领取核定单或邮寄核定单。(仅支持通过邮政收件、寄件,邮寄费用为申请人自费)
收件
审核材料的完整性,申报材料不全时,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
受理
对材料齐全的应及时受理。
审查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对材料进行审核及处理。
送达
业务办结。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公共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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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道办事处银燕路166号1楼政务中心1、9、10、11、12、13号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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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8722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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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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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乘坐136、140、201、246、501、502、72、784、785、808到南华工商学院下车步行162米;236、257、28、290、297、303A、303、30、39、46、503、535、54、65、84A、84、884、89、B11、B12到燕塘企业下车步行517米。地铁:燕塘地铁站(地铁3号线、地铁6号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