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乡、街道)级 | 棠下街办事站
签注居住证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签注居住证
日常用语
来穗人员,居住证签注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快递申请,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签注居住证 证照 居住证.jpg 居住证.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居住证满1年之日前1个月后的持证人。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登记信息有效并连续居住登记时间满半年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正常的,居住地址不变或居住地址本市范围内已变更,可现场受理签注居住证。
经核查或经申报已注销居住登记信息和居住证信息,半年内在居住地又重新办理居住登记,并且在居住地居住登记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可现场受理签注居住证。
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现场受理签注居住证。
在居住地未办理居住登记的,或在居住地居住登记信息和居住证信息已被注销且超过半年以上的,需重新办理居住登记,从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在居住地居住登记时间满半年后,方可受理签注居住证。
2.擦写。符合条件的,当场擦写居住证。

1

收件

符合形式标准的转入受理环节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形式标准
2

受理

符合实体和形式标准转入审查环节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实体和形式标准
3

审查

审核通过的转入决定环节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予以审核
4

决定

作出决定转入送达环节

对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后作出决定
5

送达

电子送达

电子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监护人、近亲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棠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号窗综合保障-居住证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华景北路279号一楼棠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号窗综合保障-居住证窗口

  • 中心电话:

    020-87558923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位置指引:

    公交:可乘130、191、293、298、B9路公交车,华景新城总站;194、239路公交车,华景北路东站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