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乡、街道)级 | 江海街办事站
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日常用语
个人参保证明打印;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个人权益单;参保缴费状态查询(养老保险)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 其他 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docx 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pdf 无电子证照
2 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其他 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空白自制模板).docx 全省参保证明.pn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在省内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通过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选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功能。
(二)申请人选择相应参保年度,查询本人该年度的参保缴费情况。
(三)点击“打印凭证”按钮自助打印,打印同时生成条形码。
(四)在“自助打印单据在线验证”功能,输入验证码及条形码,可验证参保缴费情况。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参保人在海珠区任一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自助机上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读取参保信息。
(二)受理:点击参保证明选项。
(三)办理结果:即场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经办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4.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1.符合业务办理条件的,完成初审,提交复审;2.不符合业务办理条件的,终止该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进行业务初审。
4

送达

1.符合办理条件的,办结业务;2.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终止业务。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江海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号窗

  • 办理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聚德路80号

  • 中心电话:

    020-84161426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位置指引:

    乘坐公交线路779路聚德中路下往新滘中路方向步行150米,250路、226路聚德路站下往新滘中路方向步行200米,311路、303A路、304路、302A路、90路、270路、583路、18路、582路、14路、765路、801路、45路、252路、250路、468路、763路龙潭村公交站下车往聚德路方向步行约530米

查看所有窗口信息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