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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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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申领居住证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居住证 证照 居住证.jpg 居住证.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进入粤居码小程序,点击申办居住证,按要求填写申请内容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审批部门对申请事项作出审批决定。
5.制证。审批通过后,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决定制作相关审批结果文书。
6.送达。办理完成后,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来穗人员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到实际居住地的街镇来穗服务管理机构服务窗口〔街镇综合保障中心或村(居)来穗服务站〕申领居住证。街镇来穗服务管理机构服务窗口〔街镇综合保障中心或村(居)来穗服务站〕工作人员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办证人是否已居住登记满半年,且居住登记信息是否有效。未登记的,重新办理居住登记,重新计算居住登记时间。申请人提交所需办理材料。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审批部门对申请事项作出审批决定。
5.制证。审批通过后,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决定制作相关审批结果文书。
6.送达。办理完成后,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1

收件

不符合条件的明确告知不符合办理条件;符合办理条件但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一次性告知清楚。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逐一核对材料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按规定受理,开展核实。

符合条件,材料真实、齐全的,按规定受理,并由网格员开展核实。
3

审查

提交材料与核实情况一致,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综合提交材料及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对申请进行审核。
4

决定

审核通过居住证申请。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生成电子居住证。

通过粤居码小程序生成电子居住证。
6

送达

电子居住证。

申请人通过粤居码查询展示生成的电子居住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南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5号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333号南洲街道办事处办公楼首层西座

  • 中心电话:

    020-34353662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位置指引:

    公交:309路,125路,129路,13路,180路,202路,221路,230路,287路,288A路,288路,35路,462路,59路,5路,70路,79路,82路,836路,86路,87路,882路,960路,991路,997路,9路,B7路,B7路快,广从11路,广增13路,高峰快线40路,高峰快线58路,海珠客运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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