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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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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日常用语
优抚,医疗,保障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享受国家定期补助的参战涉核退役人员。医疗保障涉及退役军人事务、财政、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各地保障办法不同,不同对象保障办法不同,不同事项保障办法不同。各地可按当地实际设立子项。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相应业务,选择办事站点,获取业务办理材料清单并预约时间,按约定时间及办理地址前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查验申报材料并受理。
3.村(居)委会进行初审,乡(镇、街道)退役军人部门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退役军人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4.县级退役军人部门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于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并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如对村(居)委会公示有异议,可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反映情况,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5.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6.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市、区、街(镇)逐级下方并通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前往户籍地服务站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查验申报材料并受理。
3.村(居)委会进行初审,乡(镇、街道)退役军人部门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退役军人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4.县级退役军人部门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于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并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如对村(居)委会公示有异议,可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反映情况,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5.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6.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市、区、街(镇)逐级下方并通知申请人。

1

收件

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涉及得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上报审核

核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涉及得内容和要素。
4

决定

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审批,并审核通过,报送审批部门。不符合的驳回申请。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涉及得内容和要素。
5

送达

审批通过后资金拨付。

银行拨付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花地街道民治社区便民服务站业务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庙前直街2号

  • 中心电话:

    020-81579241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地铁:1号线、11号线芳村站(D出口往南步行300米) 公交:19路、52路 芳村站(下车往西南步行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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