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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日常用语
南粤,扶残,助学
预计办理总用时
12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一)具有广东省户籍;(二)持有广东省颁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注册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网上注册申请;
2.第二步:受理及初审:区级残联受理初审并上报、市级残联审核并上报;
3.第三步:审核:省残联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教育厅审核,
4.第四步:公示:对最终审核通过的申请对象进行公示;
5.第五步:发放:向完成公示的申请人发放助学金。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到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第二步:1)各街道残联受理, ( 2)区残联初审,(3)市残联审核, (4)省残联审核 ;
第三步:省残联发放补贴。
1
收件
能当场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办材料是否齐全,如需补正,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残疾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根据《“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实施管理办法》逐一核对申办材料是否齐全。
2
受理
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核对残疾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根据《“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实施管理办法》逐一核对申办材料是否齐全。
3
审查
提出审核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核对残疾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根据“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实施管理办法》审核申办材料。
4
决定
符合申请条件将进行发放扶助资金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初步意见。
5
送达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发放扶助资金。
公告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