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供水公司登记的注册水表(除清溪、常平、凤岗雁田外),因用水规模增加或减少,原水表设计口径不满足要求的,客户提出申请变更。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http://www.gdzwfw.gov.cn/)--搜索“水表口径变更(东莞市)”--点击“立即办理”--“按指南上传资料”--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即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经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确定迁改方案,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因现场环境条件限制,不能迁改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客户。
4.供水公司编制规划设计、工程预算书; 客户缴交工程预算费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2.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材料符合办理指南中的办理条件,给予办理;2.申请材料不符合办理指南中的办理条件,不准予办理。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墟镇营业厅
-
办理地点:
东莞市万江街道万江墟社区教育路9号楼121-123号1-6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69-96968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周末/节假日暂停营业
-
位置指引:
公交站点:东堤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