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
水表口径变更(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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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水表口径变更(东莞市)
日常用语
水表增/减容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供水公司登记的注册水表(除清溪、常平、凤岗雁田外),因用水规模增加或减少,原水表设计口径不满足要求的,客户提出申请变更。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http://www.gdzwfw.gov.cn/)--搜索“水表口径变更(东莞市)”--点击“立即办理”--“按指南上传资料”--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即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经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确定迁改方案,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因现场环境条件限制,不能迁改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客户。
4.供水公司编制规划设计、工程预算书; 客户缴交工程预算费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

1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2.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2.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决定

1.申请材料符合办理指南中的办理条件,给予办理;2.申请材料不符合办理指南中的办理条件,不准予办理。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用水业务申请表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
    产权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3
    法定物业证明文件或《供水、供电报装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墟镇营业厅

  • 办理地点:

    东莞市万江街道万江墟社区教育路9号楼121-123号1-6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69-96968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周末/节假日暂停营业

  • 位置指引:

    公交站点:东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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