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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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供水公司登记的注册水表(除清溪、常平、凤岗雁田外),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http://www.gdzwfw.gov.cn/)--搜索“二次供水设施方案技术论证(东莞市)”--点击“立即办理”--“按指南上传资料”--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下属各子(分)公司营业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业务人员当场审核客户提交的资料,确保资料齐全、正确有效; 3.审查:转相关部门审查资料;4.决定:批准;5.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2.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材料符合办理指南中的办理条件,给予办理;2.申请材料不符合办理指南中的办理条件,不准予办理。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东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供水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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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55号东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A2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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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9-96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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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1)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2)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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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站点:新世界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