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佛山水业高明供水有限公司
欠费后恢复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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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欠费后恢复用水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自然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属我司注册水表,欠费停水需缴清才能办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在微信“钱包”,点击“生活缴费”,定位“佛山市”,再点击“水费”,选择“佛山市三水区水费”,输入户号,点击“查询账单”。核对需缴费的户名、地址、户号是否正确,正确后点击“立即缴费”。致电客服热线申请恢复供水。

窗口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查询缴费。3.受理:窗口人员收费后打印票据给用户。4、通知部门24小时内恢复供水。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承诺期限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承诺日期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经办人有效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杨和镇供水营业厅

  • 办理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顺路78号佛山市高明佛水供水有限公司杨和营业厅一楼供水1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7-88801470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区内乘坐公交:501路、503路、505路在人和圩站落车,沿桥底过马路后,往右边方向(杨和卫生院方向)行走约200米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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