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有线电视迁移业务办理申请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有线电视迁移业务办理申请
日常用语
电视迁移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综合业务受理单 其他 综合业务受理单.jpg 综合业务受理单.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1、分机不可以单独迁移,须随主机一并迁移。
2、居民地址与非居民地址之间可以互相迁移,用户属性相应变更,基本收视维护费随用户属性进行调整。
3、地址资源对等的情况下,用户可在佛山市内跨区、跨镇街迁移,办理时须带备整套设备。
4、须到新址所在区或镇街的营业厅办理。
5、迁移到新址(未开户),属单家独户和非居民用户,要安排勘测,具体的费用由工作人员核价。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营业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接件受理人员当场通过无纸化系统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告知原因。 3.缴费。申请人按照缴费要求现场缴费。申请人缴费完毕,收费受理人员出具缴费凭证。

1

收件

办理结果:1.申请。申请人向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营业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接件受理人员当场通过无纸化系统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告知原因。 3.缴费:申请人按照缴费要求现场缴费。申请人缴费完毕,收费受理人员出具缴费凭证。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综合业务受理单》、《综合业务服务协议》、收费票据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综合业务受理单》、《综合业务服务协议》、收费票据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开户人身份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代办人身份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单位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
    营业执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5
    缴费账号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广东广电网络禅城汾江南路营业厅

  • 办理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金源街33号P5-P11号铺,(即季华园西门对面,汾江路边,世纪嘉园首层铺位)--1号、2号窗

  • 中心电话:

    0757-96956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30,星期六、日 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118/133/154/158/160/801/G14到季华园西门站;从季华园地铁站步行5分钟到达营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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