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东省佛山市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
日常用语
烟草,延续,续期,烟草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预计办理总用时
8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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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证照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模板.zip | 正本.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实地核查 | 总时限 | 3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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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需要进行实地核查。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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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申请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符合职权管辖范围,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烟草专卖局的要求提交全部需要补正的材料。 |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申请人的申请资格;2.申请材料的真实性;3.申请人是否具备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法定条件。
4
决定
1.申请符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
办理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号综合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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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7-1234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市民可乘106、109、113、116、120、122、123、126、127、132B、138、150、151、153、154、157、159、226、259、G13、K3、K6到东建世纪广场站下车,往东行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