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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A单证册(新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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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ATA单证册(新签发)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3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ATA单证册 其他 ATA单证册(封面).jpg ATA单证册(封面).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申请人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一)申请人为居住地或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常驻代表机构或其他组织;(二)申请人是货物所有人或对货物具有独立自由处分权的人。 (2)货物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a)货物除使用中正常损耗外能够按原状复出口。易腐烂的物品或由于加工、维修而不能按原状复出口的货物不能申请ATA单证册。b)货物用途符合《ATA公约》、《伊斯坦布尔公约》、相关国际公约、我国及其他成员国/地区国内有关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ATA单证册申办系统提出申请,填报申请数据。
2.预受理。承办人员通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ATA单证册申办系统预受理数据,在1个工作日之内作出预受理决定或不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预受理后系统生成担保金通知书,等待申请人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3.受理。申请人在线办理担保手续后,承办人员通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ATA单证册申办系统审查担保材料,在1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受理决定或补正决定。申请人上传担保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4.审批。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签发《ATA单证册》;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退回申请材料。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照约定方式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并领取《ATA单证册》。

1

收件

审批人员通过系统预受理数据,作出预受理决定或不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预受理后发出《ATA单证册担保金付款通知》,等待申请人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申请人在线办理担保手续后,审批人员在线核对担保材料,作出受理决定或补正决定。申请人上传担保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提出初步意见;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核对担保材料
3

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的,签发《ATA单证册》;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退回申请材料。

复核受理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4

制证

打印《ATA单证册》。

根据申请人申报路线和目的地国的规定制作证书并打印
5

送达

申请人按照约定方式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并领取《ATA单证册》。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综合一区综合业务出证窗

  • 办理地点: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一区综合业务出证窗

  • 中心电话:

    0769-22835965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一)公交:乘坐至“市民服务中心”站。(二)乘坐地铁2号线鸿福路站A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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