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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A单证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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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ATA单证册(核销)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3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ATA单证册核销处理单 批文 ATA单证册核销处理单.jpg ATA单证册核销处理单.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已申办ATA单证册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ATA单证册申办系统提出申请,填报申请数据。
2.受理。承办人员通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ATA单证册申办系统审核数据并作出受理决定或不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按照约定方式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3.审批。审查人员作出审查决定并签发《ATA核销处理单》。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照约定方式领取《ATA核销处理单》。

1

受理

审批人员在线审核数据并作出受理决定或不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提出初步意见,申请人按照约定方式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的,签发《ATA核销处理单》;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退回申请材料。

复核受理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3

制证

调整申请人担保,打印《ATA核销处理单》。

调整申请人担保,生成《ATA核销处理单》并打印。
4

送达

申请人按照约定方式领取《ATA核销处理单》。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ATA单证册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ATA单证册核销处理单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东莞市贸促会长安签证点

  • 办理地点:

    东莞市长安镇莲湖路10号国家模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楼大厅

  • 中心电话:

    0769-82288002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乘车至东莞机电工程学校站后步行约三分钟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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