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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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TA单证册核销处理单 | 批文 | ATA单证册核销处理单.jpg | ATA单证册核销处理单.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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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已申办ATA单证册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ATA单证册申办系统提出申请,填报申请数据。
2.受理。承办人员通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ATA单证册申办系统审核数据并作出受理决定或不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按照约定方式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3.审批。审查人员作出审查决定并签发《ATA核销处理单》。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照约定方式领取《ATA核销处理单》。
受理
审批人员在线审核数据并作出受理决定或不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提出初步意见,申请人按照约定方式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的,签发《ATA核销处理单》;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退回申请材料。
制证
调整申请人担保,打印《ATA核销处理单》。
送达
申请人按照约定方式领取《ATA核销处理单》。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东莞市贸促会长安签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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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东莞市长安镇莲湖路10号国家模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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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9-8228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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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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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乘车至东莞机电工程学校站后步行约三分钟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