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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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下列条件全部的,可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5日至25日和7月5日至25日):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招用深圳户籍持证残疾人在岗就业的用人单位; (二)与在岗就业残疾人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三)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残疾人及其所在用人单位不享受此项补贴。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5日至25日和7月5日至25日),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自审核通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结束,予以办结。
6.送达。办理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单位。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向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5日至25日和7月5日至25日),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自审核通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结束,予以办结。
6.送达。办理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单位。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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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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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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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圳市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情况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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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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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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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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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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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白石三道深湾汇云中心C栋一楼(南面)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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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2660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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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中午开放但不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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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M561路至红树西岸站下车;公交M486路至红树湾地铁站下车;公交58路至海滨实验小学站下车;公交49路、M313路、M355路、M487路、M530路至沙河东公交总站下车;地铁2号线红树湾地铁站D出口;地铁9号线、11号线红树湾南地铁站A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