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深圳市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招用残疾人用人单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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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招用残疾人用人单位奖励
日常用语
招用奖励
预计办理总用时
7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全部可提出申请(注:每6个月申请一次,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5日至25日和7月5日至25日):
(一)申请单位在本市登记注册;
(二)申请单位招用的残疾人为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8级残疾军人证或伤残警察证的深圳户籍人员;
(三)与残疾人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四)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残疾人不享受此项补贴。
(注:每招用1名在岗就业残疾人员工,按照本年度深圳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给予奖励。每名残疾人员工累计奖励不得超过6个月。)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提出申请(注:每6个月申请一次,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5日至25日和7月5日至25日),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自审核通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结束,予以办结。
6.送达。办理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单位。
(注:每招用1名在岗就业残疾人员工,按照本年度深圳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给予奖励。每名残疾人员工累计奖励不得超过6个月。)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向窗口提出申请(注:每6个月申请一次,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5日至25日和7月5日至25日),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批。自审核通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审批结束,予以办结。
6.送达。办理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单位。
(注:每招用1名在岗就业残疾人员工,按照本年度深圳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给予奖励。每名残疾人员工累计奖励不得超过6个月。)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深圳市招用残疾人用人单位奖励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户籍残疾人情况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5
    营业执照(深圳)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6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7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8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慈善组织)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9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13
    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4
    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

  • 中心电话:

    0755-86975095(综合业务、“一窗通”业务)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45(午间服务时间12:00-14:00。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 位置指引:

    公交: 乘坐B964到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站。乘坐58路;58路大站快车;72路;80路;229路;322路;337路;k204路;m347路;m463路;m493路;n24等线路到滨海科苑立交站或深圳湾体育中心站。地铁:2号线、11号线后海站H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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