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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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三代) | 证照 | b7016d77-088d-475a-b2c5-e8ed7aa0c942.jpg | 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结果样本.pdf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证照 | 27fb80a0-9f4c-4bbf-a5cf-5aefc29d41bf.jpg | 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结果样本.pdf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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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广东省户籍自然人、持有广东省内有效居住证自然人。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申请人网上录入申请资料;
2.第二步:受理,残联受理审核申请资料;
3.第三步:评残,申请人到残疾评定定点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4.第四步:公示、审核;
5.第五步:制证发证,残疾人证打印发放。
窗口办理流程:
1.第一步:残疾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第二步:受理,残联受理审核申请资料;
3.第三步:评残,申请人到残疾评定定点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4.第四步:公示、审核;
5.第五步:制证发证,残疾人证打印发放。
收件
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3.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结果文书
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送达
结束。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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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白石三道深湾汇云中心C栋一楼(南面)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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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2660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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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中午开放但不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对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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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M561路至红树西岸站下车;公交M486路至红树湾地铁站下车;公交58路至海滨实验小学站下车;公交49路、M313路、M355路、M487路、M530路至沙河东公交总站下车;地铁2号线红树湾地铁站D出口;地铁9号线、11号线红树湾南地铁站A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