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特殊程序
类型 | 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 | 总时限 | 5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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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审核通过后,于5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完成职业评估。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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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为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8级残疾军人证或伤残警察证的深圳户籍人员;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或就业所在地社会培训机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备案)举办的培训项目; (三)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培训补贴只享受一次; (四)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残疾人不享受此项补贴。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 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 审核。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于5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完成职业评估(职业评估为特别程序,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4. 审批。自完成职业评估(特别程序)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 办结。审批结束后,予以办结(自受理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6. 送达。办理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2. 受理。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告知补齐;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3. 审核。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于5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完成职业评估(职业评估为特别程序,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4. 审批。自完成职业评估(特别程序)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 办结。审批结束后,予以办结(自受理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6. 送达。办理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收件
对符合申请资格,对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当场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申请。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2.根据告知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进入受理步骤;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政策规定的,准予许可。
2.申请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准予许可。
送达
予以批准后,申请人可以报名参加社会机构培训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残联服务厅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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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七路福康之家一楼1-4号窗口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残联服务厅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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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2886928、0755-83925022、0755-83175480、0755-8317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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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2点 下午14点至18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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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上梅林公交总站:240,30,44,B821,M312路公交车往北走850米处。 地铁路线:地铁4号线或9号线:上梅林B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