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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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4 办理流程
1.4.1 申请
使用粤商通APP扫描打开在线申办网址的二维码,选择相应方式登陆,填写单位基本信息提交申请。
1.4.2 受理
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接收,并检测申请信息是否存在问题。申请信息填写有误的,系统自动弹出需更正内容。
1.4.3 审查
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为其办理缴存登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说明不予通过的理由。
1.4.4 决定
系统对符合许可条件的,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反馈办结结果。不予核准通过的,告知经办人不予办理的理由。
窗口办理流程:
1.1 办理流程
1.1.1 申请
单位法人或经办人按事项材料清单准备,向中心办事窗口或缴存银行网点提交申请。
1.1.2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接收,并当场受理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单位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1.1.3 审查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为其办理业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说明不予通过的理由。
1.1.4 决定
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许可条件的,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反馈办结结果。不予核准通过的,告知单位不予许可的理由。
收件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转入受理环节
受理
对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接收,并当场受理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单位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查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为其办理业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说明不予通过的理由。
决定
对符合许可条件的,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反馈办结结果。不予核准通过的,告知单位不予许可的理由。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小榄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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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金融大厦二座小榄镇政务服务中心三楼43-4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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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0-2210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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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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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小榄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位置指引:办事群众可搭乘301路、 350路、380路、 503路 、505路、 509路、515路、518路、523路、佛山390路公交车,在“小榄镇政府”站下车,下车后往西北方向步行约200米,到达小榄金融中心,再前往三楼小榄政务服务中心大厅C区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