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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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绑定账户业务回执》 | 其他 | 提取-绑定账号回执.png | 提取-绑定账号回执.pn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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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此项业务仅限申请人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2、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名下在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及省内个别银行)开设的有效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如借记卡、活期存折,不支持信用卡、定期存折,具体银行范围详见中心网站。也可以直接绑定社保卡的储蓄账户。每个公积金账户只能对应一个有效的绑定账户。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并进行身份核验(网址:http://wb.dggjj.dg.gov.cn/gjjwt/gdbsLogin.do?returnUrl=/grwt/loanzm/houseInfo.html)。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系统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反馈审核失败原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告知申请人并在退回材料。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当场告知;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不予受理;3.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所需材料;4.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受理
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即时受理,并将纸质材料电子化上传到业务系统。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作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绑定账户业务回执》;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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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原会展中心)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一楼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1至4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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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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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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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公交线路: 公交9、14、36、46 、65、 203、213、328、862、876、C2、C4、X5、X7、X11、X13、X17路或微巴3路、4路、5路、6路。地铁:地铁2号线鸿福路站A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