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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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业务适用范围:申请人在2025年3月1日前已建立还贷提取有效档案继续申请提取的。 2、业务受理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同时存在多笔购房贷款的,应选择其中一笔购房贷款申请提取。 3、申请人范围:借款人本人和配偶可参与提取,所提供的身份证件与结婚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应一致。因婚姻关系变更或死亡等原因导致提取人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主动伸张权利,向中心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辅助说明,如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死亡公证等。 4、业务受理时限:申请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 5、提取额度:申请人在贷款正常还款中可以提取贷款本金部分,在贷款结清后可以提取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贷款已还本息总额,且在贷款结清后只能办理一次提取。 6、逾期限制:该笔贷款逾期满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借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7、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代办人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行为必须经中国内地公证部门公证,办理时需出示《委托公证书》原件。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 8、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9、逐月划扣:其中本市公积金贷款和本市已加入商贷互通的商业贷款还可以办理逐月划扣服务,具体业务指南参见《逐月划扣服务》。 10、2025年3月1日后建立还贷提取档案的,正常还贷期间按对冲方式办理(详见官网便民服务-贷款类-对冲协议签订)。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b.dggjj.dg.gov.cn/gjjwt/gdbsLogin.do?returnUrl=/grwt/extract/index.html?param=localRepayLoanExtraction);
2.受理:2021年10月以后由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临柜创建档案,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系统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反馈审核失败原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告知申请人并在退回材料。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当场告知;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不予受理;3.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所需材料;4.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受理
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即时受理,并将纸质材料电子化上传到业务系统。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出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回执》;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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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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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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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偶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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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受托人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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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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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除身份证外身份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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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除结婚证外婚姻证明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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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部队出具的同一人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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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滨海湾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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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兴海路1号1栋108室20至2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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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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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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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201路、242路公交到“湾区1号”公交站下车,步行约790米到滨海湾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