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一)单位应自发生下列情形之日起30日内,为缴存职工办理个人账户集中封存手续:1.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2.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 (二)单位未按规定为缴存职工办理集中封存手续的,缴存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中心核实通过后依申请办理相关封存手续。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登录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大厅办理封存,即时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经办人到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2.受理。公积金中心管理部业务窗口人员受理并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结。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收件
1.符合条件的,提交下一步;2.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原因及需补齐的材料,并退回材料。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下一步骤;2.根据一次性告知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进入下一步骤。
审查
1.申请符合条件的,提交转入决定步骤。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至申请人。
决定
1.申请符合条件的,办理集中账户封存业务。2.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至申请人。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
办理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建设大道131-1号(建设大道与东华路北交汇处)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23-35号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
中心电话:
0762-12345、0762-12329、0762-3885123(归集)、0762-3882029(提取)、0762-3884168(贷款)
-
办公时间:
逢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位置指引:
乘坐9路公交车到市消防局站下车,往东华路走约100米到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