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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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符合本项提取条件的职工,可在微信“粤省事”小程序、网上办事大厅、自助终端机办理提取申请; 2、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且每人每月不超过800元,每年提取一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在同一时间段内,仅能选择其中一项住房消费类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一年提取一次(间隔12个月以上); 3、有正常购房或偿还贷款本息档案的职工,不可申请此项业务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网厅录入信息提交提取申请。
2、受理:柜员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提交后台审批(三个工作日内)。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办结,提取金额划转到申请人指定的绑定卡账户内。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或受委托银行网点提出提取申请。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提交后台审批(三个工作日内)。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办结,提取金额划转到申请人指定的绑定卡账户内。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城管理部支取业务大厅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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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公积金中心一楼办事大厅4 --12号支取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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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2-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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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春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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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11路、39路、L1B路在市人社局站下;49路、213路在警察学校(三方健康管理)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