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个人账户设立业务(住房公积金)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个人账户设立业务(住房公积金)
日常用语
个人开户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本市范围内未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录用的在职职工。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备注:
1.职工在本系统已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未销户的不能办理新开户,如市内工作调入的须把原账户(市内)转移到新单位启封后,继续缴存。
2.市外调入职工需先办理个人开户并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才能办理转入。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新调入当月工资。
4.职工月缴存额(四舍五入取整数)计算方法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缴存比例。
5.单位公积金账户所属缴存业务受托银行网点办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经办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根据办事需求到相应的办事事项录入相关信息,按要求进行网上申请。
2.受理:后台工作人员或系统对申办信息进行受理。
3.办结:通过后,经办人可在网上打印业务回单。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经办人携带申请材料及业务表格到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接收并核对申请材料及业务表格,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表格填写格式规范的当场录入信息和扫描资料提交审核。材料不齐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经办人要补正的材料,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3.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对受理、收件等情况进行审核,核对录入信息,将审核结果返回受理窗。
4.办结:审核通过的,窗口工作人员打印《茂名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回单》给经办人确认签名后扫描存档,经办人领取办理结果,事项办结。

1

收件

1.申请事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原因;
2.符合申请条件的进入受理环节。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申请事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返回收件环节并说明不矛受理原因;
2.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提交进入审查环节。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

决定

1.申请符合受理标准的,准予通过,结查返回收件环节打印业务回单。
2.申请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通过,结果返回收件环节。

提出的审核意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发银行茂名化州支行公积金缴存业务窗口

  • 办理地点:

    化州市北岸北京西路顺安大厦一楼广发银行茂名化州支行1号公积缴存业务窗口

  • 中心电话:

    0668-7320923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30分-17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H1公交车到邮政局站下车大概走50米左右到达

查看所有窗口信息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